关于鄞州法院受案范围、立案、开庭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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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原鄞州法院的鄞江、望春法庭并入海曙法院,原江东法院与原鄞州法院合并,成立新鄞州法院。部分案件划归高新区法院。现将新鄞州法院地址、受案范围、立案、开庭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址及云顶集团7610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 鄞州法院(机关)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 联系电话:12368(选择:基层法院—鄞州法院)
鄞州法院巡回审判点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徐戎路126号(原江东法院) 联系电话:87976312
大嵩人民法庭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兴路87号 联系电话:88403428
姜山人民法庭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南路141号 联系电话:88453605
邱隘人民法庭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北路(邱隘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旁) 联系电话:88162875
东钱湖人民法庭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大道720号 联系电话:89007380
二、受案范围 行政区划调整后鄞州法院有管辖权的所有案件 三、立案提示 (一)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到鄞州法院机关、鄞州法院巡回审判点和大嵩、姜山、邱隘、东钱湖四个法庭立案。但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减少当事人集中在鄞州法院机关立案可能引起的排队时间过长等矛盾,温馨提示如下: 1、刑事案件(含自诉)、家事案件(不含法庭受理的家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建设工程合同(除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等建议到鄞州法院机关立案。 2、金融借款、证券、期货、票据、保险、信用卡、信用证、破产及与公司法有关的案件、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等建议到巡回审判点立案。 (二)律师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 四、开庭注意事项 请根据传票上注明的开庭地点(应到场所)准时参加庭审。开庭地点可能在机关大楼(惠风西路88号)、巡回审判点(徐戎路126号,原江东法院)或四个人民法庭。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附:高新区行政区划图,该图所示区域范围内的案件归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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